一九六四年六月十叁日,成報
電影圈中竟有此傳聞
林鳳接打單信
但不能從任何方面證實
女影星林鳳,日前在港島開設一家時裝公司,做了時裝公司老闆,開幕之日,賀客盈門。
繼做了時裝公司老闆之後,昨日傳出消息,說她被歹徒打單一萬元。
消息傳出後,卻忙煞警探及記者,事關林鳳為女影星,有錢的女影星被歹徒打單,並不為奇。記者帶著寧可信其有,不可信其無的心理去追查來龍去脈,但向林鳳的宣傳人員詢問時,他們卻沒有明朗透露了甚麼,因此徒增加了事件的神祕性。
林鳳所開設的時裝店位於東區,照理,如有關於打單勒索情事要向警方報案的,須向東區警署報案,可是,東區警署的報案室,沒有這項紀錄。大概被人打單屬於「機密」,當地警司有權將此機密事件交由某一高級探員負責偵查,那麼,林鳳是否被勒索一萬元,仍是一個謎。
消息來源說,林鳳接獲了一封打單信,這封信恐嚇林鳳交出一萬元,放在九龍北河街某號樓梯信箱中,署名是「野狼」,但是打單信卻沒有限定林鳳交款日期,至於北河街某號樓梯信箱,以前野狼綁擄黃錫彬案,曾經有人利用。
昨晚,本報記者前赴玉鳳時裝公司訪問時,該公司一位高級職員說,昨晨七時許,一個姓韋的夥計,在門首等待林鳳開店門,俾以布置飾櫥,林鳳也親自
參加工作。後來,宗維賡、林靜到訪,林鳳跟她們兩人出外吃午飯,下午四時許,林鳳返回九龍,在玉鳳時裝公司中,林鳳沒有談到被打單的說話。
向社會名流或伶影人物打單勒索事件,過去有屬於開玩笑性質或另有作用的。警方對此「例」不發表,而港府新聞處亦「例」不評論,換言之,「無法證明」是否屬實,除非晤見被打單者的本人,惟是被打單者「例」不說話,這是有關方面早已關照過,以便順利進行拘捕歹徒。
警方反黑機構接獲
誣捏告密函件甚多
近月間接獲甚多具有誣捏性之告密函件,致虛耗警方人員不少偵查時間。
目前,警方當局,為鼓勵市民協助警方進行反黑工作,曾將反黑局之專用信箱號碼公布,以便市民將有關黑社會人物活動消息以書面向警方作告密式之投訴。
郵箱號碼公布之後,警方果接獲甚多告密函件,惟據悉,其中甚多投訴內容,不盡不實,且有藉告密函向他人惡意中傷,此類告密,對警方反黑工作,毫無裨益,且淆亂視聽,虛耗警方偵查時間。惟此類密告,一經偵查,必水落石出,偽報者枉作小人。
據悉:警方最近每月接獲有關黑社會之告密函達數十封,由偵緝總部反黑局負責處理,並將一部分發港島區及九龍區反黑組協助偵查,致上述叁個單位警探人員工作較前繁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