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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 發表於 27-2-2008 18:17 顯示全部帖子
引用:原帖由 999 於 6-6-2007 16:56 發表
我是這樣處理:
1淡水魚:雜魚,幼魚,非目標魚一律放生,外來凶魚一律帶走,成魚帶走幾條,爛咀優先(夠食就算,太重),其餘放生.
2海水魚:雜/幼/小/沒食用价值魚放生,大魚留低. 嘿~ 在澳洲各省有自己的標準,但都是法律。 如 Victoria 省, 幾乎所有魚類及其他淡水或鹹水生物都受法律保護; 都有規定大小及數量... 想隨便取走是犯法,要充公魚具(包括船)及上法庭架 ~! 釣魚仲記住要攞牌..A$22-1年(約HK$140)
http://www.fishvictoria.com/the-fish/marine-&-estuarine-fin-fish/fish-id-at-a-glance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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