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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帖由 toby 於 18-11-2006 21:37 發表 强吻官恩娜案,判兩個月夠嗎?! 我覺得: 1.有預謀(看了很久,等待機會) ; 2.不知恥,當眾及錄影機前犯案 ; 3.不承認犯案,企圖逃避責任 ; 坐監2個月不夠,要弘鷙x做)及要勸導年輕人做事要"想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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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帖由 高立 於 24-11-2006 17:13 發表 以前"明星"總與平凡人有距離, 觀眾喜歡佢哋嗰份神秘感, 所以將佢哋稱為 "明星", 作為對佢哋嘅尊重. 好似徐小鳳, 發哥, 甚至更早期嘅"任白&q 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