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標題: 繆美詩 [打印本頁]
作者: ABOY 時間: 24-7-2011 14:35 標題: 繆美詩
繆美詩(英文名:Rachel Miu),(1975年-),前香港亞洲電視新聞部粵語主播及高級記者,現銘善顧問有限公司總監,同時曾擔任節目主持。
她1995年畢業於加拿大多倫多懷雅遜大學傳理系,1995年、1996年回港時曾於有線電視英文台實習,繼而1997年加入亞視新聞擔任高級記者兼新聞主播,後來於2004年在香港中文大學工商管理碩士畢業,向亞洲電視辭職。期間她曾經與張慧慈於亞視擔任2004年雅典奧運直播節目及《時事熱點追縱》主持。
她於2004年離開亞洲電視,並轉投領匯出任企業傳訊經理,但已於2009年年底辭任。她於2010年7月1日自立門戶開設公關公司,出任銘善顧問有限公司總監。
她於2008年4月7日起在《am730》(逢週一及週四刊登)撰寫名叫《妙.筆可言》的專欄。
她於2009年12月17日在其專欄《妙.筆可言》因「港人贏了金牌,輸了風度;創出傳奇一刻,欠缺體育精神」而引起爭議。
[編輯] 工作年表
| 1993-1995 |
加拿大 Ryerson Polytechnic University 傳理系畢業 |
| 1995-1997 |
有線電視英文台主播及記者 |
| 1997-2004 |
亞洲電視新聞部工作 |
| 2002-2004 |
香港中文大學工商管理碩士畢業 |
| 2005-2006中 |
領匯企業傳訊經理 |
| 2006-2009 |
領匯企業傳訊主管 |
| 2010-目前 |
銘善顧問有限公司總監 |
[編輯] 外部連結
http://hk.myblog.yahoo.com/kennylcn2003/article?new=1&mid=19246
http://msrachelmiu.blogspot.com/
http://hk.apple.nextmedia.com/template/apple/art_main.php?iss_id=20101008&sec_id=15307&art_id=14531752
妙筆可言- 繆美詩
http://msrachelmiu.blogspot.com/
香港特色的東亞運動會
http://msrachelmiu.blogspot.com/2010/01/blog-post.html
左一句「踢出傳奇」,右一句「創造神話」;全城忽爾愛港,高叫「We are Hong Kong」!
據報,一場精彩的球賽,一隊充滿希望的生力軍,「把港人團結起來」;
就是連黑臉特首也在失控地喝采!只是,歡呼聲以外,球場上還有那「萬眾一心」的喝倒采聲。作為東道主,港人贏了金牌,輸了風度;
創出傳奇一刻,欠缺體育精神!
報載,每當足球傳到日本球員腳尖上,全場港隊擁躉即報以噓聲─「日本守門員準備開出龍門球,他們噓;日本球員傳球,他們又噓。互射 12碼時,三萬人齊心協力的噓聲,更是非同小可的致命一擊」。人人彷彿憤青上身,要在這一晚,為上一代的苦難報仇,一雪國恥!
如果香港球迷齊聲喝日本隊倒采是團結的表現,那我寧要一盤散沙。又如果我是港隊成員,我可絕不想這面憑實力贏得的金牌會被說成是噓回來的。足球場上,每人
都是奮力作賽,公平比併。這可不是賽馬賽狗,在心水狗馬跑輸後,有理無理撕票兼辱罵一番,取回「票價」。而最叫人難堪的是,作為主辦城市,我們的瘋狂噓聲
竟能統統以「主場之利」開脫。
如果內地的貧富懸殊叫做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,這場叫大家引以為傲的球賽,又是否體現著香港特色的體育精神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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繆美詩 rachel miu 提到...
各路英雄:
為港隊打氣喝采,理所當然。港隊今次的成績,也獲肯定及認同。
但即使全世界都噓客隊,也不代表噓人無問題。
我明白這大概是足球迷睇波文化,也非香港獨有。
球迷們或習以為常,認為噓人是必然的。
但這好歹也是場區域性綜合體育比賽。人家作客,我們做東,這樣喝倒采,就是令人尷尬。簡單基本道理如此而已。
繆美詩 rachel miu 提到...我從無刪除過任何留言。
網上從來都是各抒己見。
如文章傷害到球迷的感情,謹此到歉!
(你估佢有有心定係唔識字)
黃世澤 Martin Oei 提到...Rachel,若我是你,我不會對這類讀者作出任何道歉,never。
這是東亞運,不是國際足協的比賽。如果足球可以「豁免」,大家日後不用尊重任何奧運精神,我會建議奧運取消男子足球項目。
繆美詩1995年畢業於加拿大多倫多懷雅遜大學傳理系,1995年、1996年回港時曾於有線電視英文台實習,繼而1997年加入亞視新聞擔任高級記者兼新聞主播,後來於2004年在香港中文大學工商管理碩士畢業,向亞洲電視辭職(其他原因乃基於鄰台撤離藍籌)。期間她曾經與張慧慈於亞視擔任2004年雅典奧運直播節目及《時事熱點追縱》主持。
繆美詩已於2004年離開亞洲電視,並轉投領匯出任企業傳訊經理。
繆美詩:
如果香港球迷齊聲喝我 (繆美詩) 倒采是團結的表現,那我寧要一盤散沙。
作者: ABOY 時間: 24-7-2011 14:40 標題: 隔牆有耳:愛上女主播惹禍
http://hk.apple.nextmedia.com/template/apple/art_main.php?iss_id=20101224&sec_id=4104&art_id=14800177&av_id=14800242

前新聞之花繆美詩被纏擾,雖然癡男被判守行為,但佢都未敢鬆一口氣。
http://hk.dv.nextmedia.com/template/dv_channel/index.php?fuseaction=dv15.player&range=d&mode=section&id=4104&dv_iss=20101224&iss_id=20101224&sec_id=4104&art_id=14800177&av_id=14800242
愛一個人過了火,隨時惹到
周身蟻。幾年前轉行做公關嘅亞視前新聞之花繆美詩( Rachel),過去五年來俾一個癡男糾纏,經常等佢返工放工。癡男近排仲喺七個星期內向
Rachel發出咗 650幾個手機 SMS,內容雖然唔涉及性,但就非常肉麻。 Rachel頂唔順報警,噚日法院判佢電話滋擾罪成立,要自簽
2,000蚊擔保同守行為 12個月。

癡男馬健亮在庭外說,見到繆美詩腦海就一片空白。

繆美詩當年在亞視當新聞主播時,已令馬健亮有好感。
跟足五年狂
發 SMS

Rachel喺領匯做咗五年,舊年先起身離開,佢最難忘嘅未必係工作,而係一個喺屋邨商場開茶餐廳嘅癡
男。 Rachel話,癡男喺 05年底就開始跟住佢,無論返工放工、出街食飯、做
gym,總之跟得就跟,仲越跟越開心,越開心就越出位。佢當時返工會將架車泊喺領匯近嘅停車場,點知有一次俾人用噴漆噴咗「我愛繆美詩」五個大字,擺明示
愛。
俾人跟住嘅感覺唔慌會好, Rachel話最危險嘅,係呢位先生為咗跟貼啲,揸車嗰陣衝紅燈、 cut雙白線。
Rachel話報警超過 10次,不過警方話冇真憑實據,加埋跟蹤唔算犯法,所以想幫都冇得幫。
離開領匯之後, Rachel今年
7月自己開咗間公關公司,搬咗公司之餘又搬咗屋,點知癡男轉用 SMS攻勢,今年 9至 11月喺七個星期內仲無分日夜向佢發超過 650個
SMS,內容大致係想同你一生一世、好掛住你呀之類,搞到 Rachel冇覺好瞓。
「都仲係咁鍾意佢」
Rachel
終於再報警,癡男噚日出庭受審,結果觀塘裁判法院判癡男滋擾罪成。 46歲、報稱商人嘅癡男馬健亮獲准以自簽 2,000蚊擔保,守行為
12個月,並要承諾唔再滋擾事主。不過,法庭判決冇改變癡男嘅情感,佢喺庭外話:「見到佢(繆美詩)我腦海就一片空白……都仲係咁鍾意佢」。癡男離婚約七
年,佢話以前喺電視新聞見到 Rachel已對佢有好感,欣賞佢嘅外形、笑容同口齒伶俐。他話 05年已對 Rachel一見鍾情,到�M家仍然冇變。
Rachel
知道判決之後都未敢鬆一口氣,佢最驚係癡男 12個月之後又故態復萌,又再嚟過。

作者: LouisLee 時間: 24-7-2011 14:42
引用:
原帖由 ABOY 於 24-7-2011 14:35 發表
繆美詩(英文名:Rachel Miu),(1975年-),前香港亞洲電視新聞部粵語主播及高級記者,現銘善顧問有限公司總監,同時曾擔任節目主持。她1995年畢業於加拿大多倫多懷雅遜大學傳理系,1995年、1996年回港時曾於有線 ...
20 歲就大學畢業, 都算佢好嘢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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