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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不知恥,當眾及錄影機前犯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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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不承認犯案,企圖逃避責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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坐監2個月不夠,要加6個月社會服務令,向當時人當眾道歉(因夠膽做)及要勸導年輕人做事要"想後果"!!
如有其他見解,回覆~~~

大家 唔 好學 原帖由 toby 於 18-11-2006 21:37 發表 强吻官恩娜案,判兩個月夠嗎?! 我覺得: 1.有預謀(看了很久,等待機會); 2.不知恥,當眾及錄影機前犯案
; 3.不承認犯案,企圖逃避責任
; 坐監2個月不夠,要弘鷙x做)及要勸導年輕人做事要"想 ...
原帖由 toby 於 18-11-2006 21:37 發表 强吻官恩娜案,判兩個月夠嗎?! 我覺得: 1.有預謀(看了很久,等待機會); 2.不知恥,當眾及錄影機前犯案
; 3.不承認犯案,企圖逃避責任
; 坐監2個月不夠,要弘鷙x做)及要勸導年輕人做事要" ...
真火滾 ! 條友應該坐一年就啱 !
再跟住攞去打藤....跟住吊樽就啱 ! (做咗又唔認 !)
p.s.對不起 ! 我有點失控 ! (好似維園阿伯咁) , 有d嘢要補充
1) 我不是官恩娜 fans ! 只是覺得單嘢唔係好啱.......啫 !
2) 社會風氣不如前 ! 睇唔過眼.....啫 !
3) 而家d死口靚仔/女, 唉 ! 冇眼睇.......啫 ! (都係 80 年代好玩 d !)
4) 我哋老喇 ! ..........old cake 啫 ! 原帖由 高立 於 24-11-2006 17:13 發表 以前"明星"總與平凡人有距離, 觀眾喜歡佢哋嗰份神秘感, 所以將佢哋稱為 "明星", 作為對佢哋嘅尊重. 好似徐小鳳, 發哥, 甚至更早期嘅"任白&q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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